差旅費稅前扣除的兩大風險
差旅費用稅前扣除還包括財務核算主觀因素導致的兩大風險:
壹是核算時故意或因疏忽擴大了差旅費用核算範圍,將業務招待費、福利費作為差旅費用核算,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差旅過程中差旅人員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用。
2.所報銷的差旅業務本身是業務招待性質的旅遊行為。
3.所報銷的差旅業務全部或壹部分屬於集體福利性質的支出。
二是差旅支出多為有關人員墊付,企業以費用報銷的方式取得發票,導致發票使用容易出現違規情況,主要包括:
1.差旅人員找發票虛列支出,其中可能包括偽造或變造的發票、虛開的發票等違規情形。
2.發票報銷品名不實
3.超標費用多報少支
差旅費用的報銷,企業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1.由於差旅費用難以和個人消費等支出區分,除憑發生費用的憑證報銷外,還應當有必要的佐證,以證實發生的費用確實與企業取得收入有關,而且不屬於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如企業制定的報銷差旅費用的有關標準和流程的規章制度,載明出差人員、目的地、時間、事由的相關審批單和企業為本單位之外的人員報銷差旅費用的備註說明。
2.將業務招待支出、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支出與正常差旅支出區別開來。對於企業直接支出的差旅費用,根據出行的性質判斷發生的支出屬於何種費用並計入有關二級科目;對於差旅人員墊付資金,由企業報銷並取得原始憑證的,可以由差旅人員按照企業的差旅費用報銷制度將差旅費用、業務招待費用和福利費用的憑證作出區分,分類報銷。
3.註意發票風險。對於企業直接支出的差旅費用,應當註意按照“三流壹致”的原則進行結算並取得相應原始憑證。
對於差旅人員墊付的費用,財務人員在審核其傳回的報銷原始憑證時應當註意:
(1)旅客運輸票據記載的出行人、出行時間和目的地應當和出差審批單相吻合;
(2)發票應在稅務機關指定的網站核驗真偽,對於查驗為假發票或發票信息與電子底賬信息不壹致的,不應接收;
(3)審核發票信息發現未按規定開具,如未填納稅人識別號、紙質發票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等,不應接收;
(4)對於大額的,支出明顯不合理的住宿、會議服務發票,應當註意有無開錯發票品名,比如將餐費或購買商品費用開具為住宿服務、會議服務等品名的。
報銷差旅費會計分錄
1.借出時:
借:其他應收款——某人
貸:庫存現金
2.報銷時:
(1)全部花完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2)有剩余現金
借:庫存現金
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3.錢不夠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