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降水年平均pH值為4.59,比上年上升了0.10,降水酸性有所減弱。
年平均降塵量為7.08噸/平方公裏/月,達到廣東省推薦標準,比上年下降0.62噸/平方公裏/月
2004年全市總體環境空氣質量處於良好水平,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壹級(優)和二級標準(良)的天數***計344天,占全年的94.0%,但比上年減少了5天。空氣中主要汙染物為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其汙染負荷分別占43.7%和 36.9%。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濃度為 0.02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濃度為0.07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15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年日平均濃度為0.076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6毫克/立方米。
降水 pH年平均值為4.49,比上年下降0.44,降水酸性增強;酸雨發生頻率為78.9%,比上年上升26.1個百分點。
降塵量年平均濃度為 7.70噸/平方公裏·月,符合廣東省推薦標準(8噸/平方公裏·月),比上年上升0.22噸/平方公裏·月。
2003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壹級(空氣質量優)和二級標準(空氣質量良)的天數占全年的95.6%,其中達到壹級標準的天數占40.5%,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占55.1%。超過二級標準的天數占4.4%。空氣中主要汙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
(壹)環境空氣質量
空氣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濃度為 0.02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濃度為0.05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7毫克/立方米;全市可吸入顆粒物年日平均濃度為0.07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9毫克/立方米。
全市降水 pH年平均值為4.93,比上年上升了0.31,酸雨發生頻率為52.8%。與2002年比較,降水酸性減弱,酸雨頻率上升了14.3個百分點。
2003年全市降塵量年平均濃度為7.48噸/平方公裏 · 月,達到廣東省推薦標準,比 2002年上升1.70噸/平方公裏·月。最大值為31.0噸/平方公裏·月,超標2.9倍,全市月測值超標率為34.6 % ,1月、3月、 11月、12月降塵量較高。
2002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壹級(空氣質量優)和二級標準(空氣質量良)的天數占全年的99.4%,其中達到壹級標準的天數占49.3%,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占50.1%。空氣中主要汙染物為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
(壹)環境空氣質量
空氣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濃度為0.01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濃度為0.05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8毫克/立方米;全市可吸入顆粒物年日平均濃度為0.06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2毫克/立方米。
全市降水pH年平均值為4.62,比上年降低了0.32,酸雨發生頻率為38.5%。與2001年比較,降水酸性增強,酸雨頻率下降了3.5個百分點。
全市年月平均降塵量為5.78噸/平方公裏·月,比上年上升0.44噸/平方公裏·月,低於廣東省推薦標準(8噸/平方公裏/月),其中以1月和11月降塵量較高,降塵量相對較大的行政區是鹽田區和南山區。
2001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壹級(空氣質量優)和二級標準(空氣質量良)的天數占全年的99%以上,其中達到壹級標準的天數占38%,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占61%。空氣中主要汙染物為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
1、環境空氣質量
空氣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為0.027毫克/立方米,與2000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為0.058毫克/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5.45%;全市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為0.063毫克/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6.78%。全市降水pH年平均值為4.94,酸雨發生頻率為42%。與2000年比較,降水酸性基本持平,酸雨頻率上升了1.8個百分點。全市年平均降塵量為5.35噸/平方公裏/月,比2000年上升1.7%,低於廣東省推薦標準(8噸/平方公裏/月)。
根據深圳市空氣質量監測結果,2000年全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壹級標準(空氣質量優)和二級標準(空氣質量良)的天數占99%,其中達到壹級標準的天數占47.6%,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占51.4%,說明全市整體環境空氣質量仍然良好。全市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7微克/立方米;大氣總懸浮顆粒物年日平均濃度為9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4微克/立方米。全市降水pH年均值為4.95,比上年下降0.1個pH單位;酸雨發生頻率為40.2%,比上年上升11.9個百分點;酸雨量占總雨量的比例為44.5%,比上年上升6.9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