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成都嬌子園金融商務區管理暫行辦法

成都嬌子園金融商務區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條(目的基礎)

為促進成都嬌子園金融商務區的建設和發展,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開展法定機構改革試點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成都嬌子園金融商務區(以下簡稱商務區)的建設、經營、開發和管理。商務區的具體範圍由商務區規劃確定。第三條(基本原則)

商務區建設要堅持黨的領導,遵循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堅持產城融合、綠色生態發展的理念,嚴格執行資源節約和環境準入條件,實現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第四條(管理制度)

成都嬌子園金融商務區開發服務局(以下簡稱開發服務局)履行法定機構職責,在充分尊重當地政府意見的基礎上,負責商務區的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產業發展和綜合協調。

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錦江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街道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商務區內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社會治安、公共衛生、城市管理、社區發展、治理等社會事務的管理。

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和錦江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支持和配合商務區的開發建設和產業發展。

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和錦江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對商務區進行統壹管理的基礎上,對金融、稅收和經濟數據進行屬地統計。第五條(法定組織的責任)

發展服務局具體履行以下職責:

(壹)會同市人民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和錦江區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編制商務區發展戰略規劃、空間規劃、產業規劃,並按規定程序批準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商務區主導產業發展,並按規定程序批準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和實施促進商務區主導產業發展的相關規則和指南;

(四)組織商務區的開發建設,負責商務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管理;

(五)負責商務區招商引資、宣傳推介、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協調市人民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錦江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在商務區履行各自職責;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事項。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和錦江區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發展服務局辦理本條前款規定的法定行政許可事項。第六條(規劃管理)

商務區詳細規劃由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錦江區人民政府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按屬地組織編制,開發服務局配合,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商務區其他類型規劃由發展服務局組織編制,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實施。

發展服務局根據授權行使相關規劃和管理職能。第七條(土地使用)

商務區內的土地利用應當符合商務區規劃和產業發展的需要。

開發服務局負責商務區國有土地的整理。土地整理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商務區土地收儲工作由開發服務局協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實施,商務區閑置國有土地可依法用於臨時租賃或短期經營活動。第八條(投資項目管理)

商務區內的投資項目由開發服務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管理。第九條(招標和采購管理)

商務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進行招標的,或者使用財政資金在商務區內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或者政府采購。招標或政府采購應在統壹平臺上進行。第十條(政府服務)

發展服務局要創新服務方式,簡化程序,提高服務效率,為市場主體提供規範、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

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和錦江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為商務區內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提供政務服務,並配合發展服務局做好相關工作。第十壹條(商業區經營)

開發服務局可以依法利用商務區內的國有土地和國有資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投融資體系,為商務區的開發、建設和運營籌集資金。第十二條(產業政策)

除國家、省、市優惠政策外,開發服務局可根據商務區產業規劃,制定引導產業集聚、支持產業發展、鼓勵產業創新的優惠政策。第十三條(創新發展政策)

商務區應當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整合人才、信息等資源,促進創新集群和產業集群融合發展。

鼓勵在商務區設立金融服務、法律服務、資產評估、信用評級、投資咨詢、知識產權交易、人力資源服務、商務咨詢等專業服務機構。

  • 上一篇:金融與會計2023
  • 下一篇:楚雄代理記賬:超出投資比例取得投資收益是否能免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