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區印發《武侯區貫徹落實成都市lt;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20條政策措施gt;的執行措施》商貿條款申報指南,明確了物流費用、員工防護費用、減免房租費用三個方面的疫情期間區級生活物資保供企業、區內商業綜合體資金補貼申報指南。
具體申報指南如下
壹、物流費用、員工防護費用補貼
充分發揮政府應急保障功能和企業市場主體作用,鼓勵區內商業綜合體、連鎖超市及快遞、外賣企業等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正常營業,全力保障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需求。對武侯區確定的參與生活物資保供重點企業,按物流費用、員工防護費用之和的50%、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1.申報條件
武侯區確定的參與生活物資保供重點企業,且未享受市級以上同類補貼的企業(區級生活物資保供重點企業名單附後)。
2.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資金使用情況、資金使用效果);
(2)《武侯區應對疫情穩經濟補貼資金申報審核表》;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審計機構提供的審計報告、疫情期間的物流費用清單、防護資金票據清單以及區級納入應急保供名單的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須真實有效,復印件均須加蓋本單位(企業)公章,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
3.補貼額度
按物流費用、員工防護費用之和的50%、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4.操作流程
由企業填報《武侯區應對疫情穩經濟補貼資金申報審核表》,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後,報武侯電商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稅收關系不在武侯區的,由經營所在地街道負責審核)。
5.申報時間
政策發布實施後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撤銷後1個月內。
二、商業綜合體減免房租補貼
鼓勵武侯區商業綜合體減免入駐商戶房租,對經營面積(不含寫字樓、酒店)大於1萬平方米,且減免商戶不少於1個月房租的商業綜合體,按業主單位實際減免房租總額的10%給予不高於100萬元的補貼。
1.申報條件
經營面積(不含寫字樓、酒店)大於1萬平方米,減免入駐商戶房租且減免期限不少於1個月房租的商業綜合體經營管理公司。
2.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資金使用情況、資金使用效果);
(2)《武侯區應對疫情穩經濟補貼資金申報審核表》;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審計機構提供的審計報告、企業減免商戶租金清單以及經營面積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須真實有效,復印件均須加蓋本單位(企業)公章,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
3.補貼額度
按業主單位實際減免房租總額的10%給予不高於100萬元的補貼。
4.操作流程
由企業填報《武侯區應對疫情穩經濟補貼資金申報審核表》,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後,報武侯電商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稅收關系不在武侯區的,由經營所在地街道負責審核)。
5.申報時間
政策發布實施後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撤銷後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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