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票前的準備
1.企業或個人需要確保已完成稅務登記,並取得有效的稅務登記證。
2.對於從事成品油的企業,需要取得成品油經營許可證,保證合法經營。
二、發票要求
1,成品油發票必須使用稅務機關規定的專用發票,並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
2.發票上的買賣雙方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與稅務登記證上的信息壹致。
3.發票應明確標明成品油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等詳細信息,確保信息的完整和準確。
第三,發票管理
1、企業應建立健全發票管理制度,確保發票的保管、使用和管理符合稅法規定。
2.發票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或損壞。對於已經開具的發票,應建立臺賬進行登記管理。
總而言之:
成品油發票的開具需要遵循壹系列的規定和步驟,包括企業或個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條件,使用專用發票並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保證發票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同時,企業還應建立健全發票管理制度,加強發票的保存、使用和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22條規定:
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開具,全部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21條規定: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對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進行管理和監督。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21條規定: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向消費者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