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稅金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 以稅費方式扣除的有:消費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2、計入資產成本方式扣除的有:契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等。
企業哪些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分配給股東的股息、紅利是拿企業實現的稅後凈利潤進行分配,在繳納企業所得稅之後,不涉及稅前扣除。
2、企業所得稅稅款
準予稅前扣除的稅金不包括企業所得稅。對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而言,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用於抵扣增值稅也不得稅前扣除,不得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比如小規模納稅人,或壹般納稅人采購用於不得抵扣進項的情況)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成本的,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的,準予稅前扣除,計入資產成本,準予隨同資產的折舊攤銷分期稅前扣除。計入“稅金及附加”的各項稅款,比如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等,準予稅前扣除。
3、稅收滯納金
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不及時履行納稅義務而產生的連帶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額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即滯納金=滯納稅款×0.05%×滯納天數。
基於商業交易造成的滯納金,比如企業通過招標取得的壹塊地,由於逾期繳納土地出讓金而征收的滯納金,可以稅前扣除。
實務中,比較常見的逾期繳納社保,產生的社保滯納金同樣可以稅前扣除,但是企業逾期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款形成的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4、罰款,罰金和被沒收財務的損失
這裏的罰款、罰金以及被沒收的財產損失,是指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相關部分給予企業的處罰,比如違章建設,被規劃局處罰;不按稅法相關規定繳納稅款,被稅務局處罰等。
基於商業關系的罰款、違約金等準予稅前扣除,比如企業違反合同約定,而需要支付的違約金等,準予稅前扣除。
5、非公益性捐贈支出
公益性捐贈支出可在稅前限額扣除,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後3年內稅前扣除。非公益性捐贈支出不得稅前扣除,比如直接捐贈支出,沒有通過公益性組織或上級部門,國家或政府的捐贈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6、贊助支出
準確來說是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才不得稅前扣除。所謂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支出;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確實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比如起到宣傳公司知名度、形象的支出應根據交易實質列入廣告費和宣傳費支出,在稅前限額扣除,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化妝品制造和銷售、醫藥制造以及飲料制造行業的限額為30%)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後年度繼續扣除。
實務中,企業應將贊助支出和廣告費支出嚴格區分開,準予稅前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比如同時滿足3個條件:廣告是通過工商部分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已實際支付的費用,已取得相應的發票;通過壹定的媒體進行傳播。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企業賬務上提取的準備金主要包括壞賬準備金、存貨跌價準備、資產減值損失準備金等。此類準備金支出,稅法上並不認可,只有該項資產實際發生損失時,其損失金額才可在稅前扣除,比如計提的壞賬確定無法收回,損失實際發生,即核銷的壞賬準予稅前扣除。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與企業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均不得稅前扣除。企業購入的機械設備(固定資產)尚未投入使用,賬務上次月就需要計提折舊,而稅法上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企業購置房產不是用於生產經營,而是老板家庭居住,賬務上即使計提了折舊費用也不得稅前扣除;再比如企業承擔的並不屬於企業作為納稅義務人需要繳納的稅款,比如代員工承擔的個人所得稅,若賬務上計入了“應付職工薪酬”可稅前扣除,若賬務上單獨計入“管理費用”則不得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