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區壹般分為兩種類型:第壹種是綜合性出口加工區,即在區內可以經營多種出口加工業,如菲律賓的巴丹出口加工區所經營的項目包括服裝、電子、塑料產品等。第二類是專業出口加工區。即在區內只準許經營某種特定的出口加工產品。目前,各國在出口加工區的關稅普遍規定是,凡在出口加工區投資建廠的企業從國外進口和生產設備、原料、燃料、零件、元件及半成品的,壹律免征進口稅,生產的產品出口時壹律免征出口關稅。
保稅區是指,經國家批準並對在其內的特定企業的倉儲、加工、轉口貿易等活動實行海關保稅制度的特定地區。外國商品存入或輸入保稅區內,可以暫時不繳納進口稅,若再出口,也不必繳納出口稅。運入區內的外國商品可以儲存、改裝、分類、加工、制造等,因此,在某種意義上,保稅區有類似自由港或自由貿易區的作用。保稅區在許多國家有公營、私營之分。保稅期限可有壹個月到三年不等。保稅區依其職能的不同特征有以下幾類:特定保稅區、保稅棚、保稅倉庫、保稅工廠和保稅陳列場。
保稅區與非保稅區之間的貨物往來,按現行國家對進出口貨物的政策規定辦理。中國經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且隔離設備已經海關總署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營的保稅區有13個,即上海外高橋、天津港、大連、張家港、深圳沙頭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廈門象嶼、廣州、青島、寧波和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