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原股東而言,轉讓前的股份比例是指轉讓前原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原註冊資本的百分比。
轉讓股份比例是指轉讓後原股東持有的股份占註冊資本的百分比。對於新股東,轉讓後的股份比例是指轉讓後新股東持有的股份占當前註冊資本的百分比。
股權轉讓比例的計算需根據公司整體情況確定:
1.首先,對整個企業的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企業的價值;
2.然後把企業凈值和中間投入的資本加起來,再重新計算每股比例;
3.在決定股權的時候,要註意創始人的股權不能超過公司的70%。
公司未來要上市,需要找證券資質評估機構重新評估,重新評估完成後才能上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壹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對股東及其出資的記載。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無需股東大會表決。
二、公司股權轉讓稅如何計算?
1,營業稅
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轉讓股權的收入應作為企業的全部收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3.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稅,股權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細則》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憑證的征稅範圍為: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的動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憑證,企業股權轉讓憑證。
3.股權轉讓有哪些註意事項?
1.在雙方股權轉讓交易中,股權轉讓壹方為納稅人,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
2.股權交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至企業股權變更登記後,負有納稅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向有關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憑稅務機關出具的股權轉讓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雙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股權轉讓交易尚未完成的,其企業在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時,應按規定填寫《個人股東變更報告書》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4.《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