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六條。允許購買國內客運服務的納稅人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包括:
1.獲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2.獲取帶有乘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旅行行程。
3.獲取帶有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車票。
4.用旅客身份信息獲取公路、水路等其他車票。
當然也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
也就是說,只要滿足上述條件,就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因為出租車發票既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是電子普通發票,發票上也沒有註明乘客的身份信息,所以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第39號2019)六。允許購買國內客運服務的納稅人將其進項稅從銷項稅中扣除。
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如取得附有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旅行行程單,其進項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航空客運進項稅=(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根據以下公式計算的進項稅是針對具有乘客身份信息的火車票而獲得的:
鐵路客運進項稅=面值÷(1+9%)×9%
4.如取得帶有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應按以下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面值÷(1+3%)×3%。
因此,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不需要註明旅客身份信息,但在取得航空運輸電子客票旅行行程單、火車票等車票時需要註明旅客身份信息。
演繹是什麽意思?
抵扣在國內壹般稱為增值稅抵扣。
增值稅抵扣:應交稅金=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扣除項目允許從稅前利潤中扣除。要理解這個問題,首先要理解什麽是增值稅。我國從1994的稅制改革,實行增值稅制度。企業必須按照壹定的稅率納稅,包括13%、9%、6%等。(2019 04 65438)這是增值稅的銷項稅額。但是妳購買商品,對方也會給妳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妳必須是壹般納稅人)。這張發票上標註的進項稅就是妳可以抵扣當期應繳納增值稅的銷項稅的進項稅,銷項稅減去進項稅等於當期應繳納增值稅。這就是演繹。增值稅是壹種價外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