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規定,如果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汽車租賃配備駕駛員的,屬於“運輸業”,征收11%的增值稅。同時規定,試點納稅人中的壹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公共交通服務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汽車租賃屬於有形動產租賃,適用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3%。不提供駕駛員但提供租賃車輛的,屬於有形動產租賃,屬於營改增範圍;提供司機和租賃車輛屬於交通行業,也屬於營改增的範圍。
壹般納稅人按照17%開具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按照3%的稅率征收稅款。除17%外,增值稅稅率分別為13%、11%、6%和零稅率,另外3%為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
公司向個人租車,屬於有形動產租賃的範疇。壹般情況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稅勞務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年,原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發生有形動產租賃,稅率為17%。但個體小規模納稅人有有形動產租賃,增值稅按3%的稅率計算繳納。因此,公司向個人租車,個人取得租金收入,按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稅率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四、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業、基礎電信、建築業和房地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2 .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燃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3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塑料薄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