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非辦是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的政府工作部門。處非辦屬於臨時機構,大多數處非辦設立在當地政府的金融辦公室。處非辦由經信、公安、工商、人行等單位抽派人員組成。
例如洛陽市處非辦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
1.宣傳主管部門:負責新聞媒體對涉嫌非法集資宣傳的管理;組織開展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對證據確鑿、危害嚴重的非法集資案件依法予以報道,營造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的輿論氛圍。 ?
2.公安機關:受理單位或個人舉報、報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及時依法立案偵查;對非法集資活動單位或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依法查詢、凍結、扣押涉案資產,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協助省級人民政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
3.財政和稅務部門: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企業的財務監督等工作;稅務部門要協助掌握和提供涉嫌非法集資企業稅收繳納方面的有關線索,及時查處涉嫌非法集資企業違反稅法行為,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企業的稅務監督等工作。 ?
4.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部門:對涉嫌非法集資活動單位或個人的金融資產依法進行監測;配合省級人民政府及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門對非法集資案件進行查處與取締等工作。 ?
5.工商部門:加強對媒體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和檢查,依法查處涉及非法集資活動的違法廣告;依法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企業的監管;依照有關部門的認定意見,對非法集資的企業予以處罰等工作。 ?
6.人民法院:負責非法集資案件的受理、審判和執行工作;對非法集資案件審理活動中的法律適用問題適時制訂司法解釋;積極參與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需要協調的事項;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的宣傳工作;為打擊非法集資活動提供法律咨詢和指導等工作。 ?
7.檢察機關:依法做好非法集資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和訴訟監督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積極參與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需要協調的事項;為非法集資案件辦理工作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和指導等工作。
擴展資料:
《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試行)》
第三條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
(壹)政府主導。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轄區內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指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
(二)屬地管理。非法集資案件查處實行屬地管理,涉案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案件的受理、調查、立案、認定和處置善後等工作。 ?
(三)依法查處。省級人民政府及各行業主(監)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工作權限,依法查處非法集資活動,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依法處置。 ?
(四)及時果斷。省級人民政府及各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從源頭上防止非法集資活動的蔓延。 ?
(五)協作配合。省級人民政府及各行業主(監)管部門在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資源***享,形成處置合力。 ?
(六)積極穩妥。省級人民政府應積極穩妥地處置非法集資活動,做好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維護社會穩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