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船員的個人所得稅怎麽算?

船員的個人所得稅怎麽算?

船員的個人所得稅算法:船員的工資是按月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後30日內,合計全年工薪所得,再按12個月平均計算實際應納的稅款,視預繳情況多退少補。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工資、薪金收入 ÷ 12 - 費用扣除標準)×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12 。

采用這樣的方式主要是照顧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因季節、產量等因素影響,職工的工薪收入呈現較大幅度波動的實際情況。

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 第九條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七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條 稅法第九條第二款所說的特定行業,是指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以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行業。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7]第085號 第九條 規定 :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遠洋運輸船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近據反映,各地在對遠洋運輸船員(含國輪船員和外派船員,下同)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時,費用扣除標準掌握不壹。為了統壹個人所得稅政策,維護稅法的統壹性,經研究,現進壹步明確如下:

壹、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遠洋運輸船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考慮到遠洋運輸具有跨國流動的特性,因此,對遠洋運輸船員每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在統壹扣除800元費用的基礎上,準予再扣除稅法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

三、由於船員的夥食費統壹用於集體用餐,不發給個人,故特案允許該項補貼不計入船員個人的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

  • 上一篇:初級會計考試90分以上是什麽概念
  • 下一篇:從青浦座公共汽車怎麽到江蘇昆山澱山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