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八條,書面催告和行政強制決定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受或者無法直接送達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送達。無法送達的,以公告方式送達,有幾種送達方式:
(壹)直接送達:直接送達是指訴訟文書、法律文書由人民法院送達人員直接送達受送達人或者其成年家屬、代理人的送達方式。
(二)留置送達:留置送達是指將送達的訴訟文書送達受送達人或者有資格接受送達的人時,受送達人或者有資格接受送達的人拒絕簽收,將訴訟文書依法留在受送達人住所的送達方式。送達的法律文書是調解書,當事人拒絕簽收的,不適用留置送達。
(3)委托送達:委托送達是指需要其他法院送達的訴訟文書,在被告法院直接送達確有困難時,向受送達人送達的送達方式。
(4)郵寄送達:郵寄送達是指被訴法院在直接送達有困難的情況下,通過郵局將訴訟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送達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
(5)轉介服務:轉介服務是指上訴法院根據受送達人的相關信息,將需要送達機關或者單位的訴訟文書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
(六)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指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的情況下,上訴法院宣布將要送達的訴訟文書的主要內容,經過壹定時間後公告產生送達後果的方式。無論如何,只要民事判決生效,並且在有效期內,無論當事人有沒有收到,都視為收到,如果拒絕簽收,那麽法院可以根據判決生效日繼續執行。法院會通過其他方式送達,送達15天後生效,不上訴。
大學生回鄉社會實踐個人總結1000字1
相比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我們這壹代人簡直是郁郁蔥蔥,在繈褓中長大,不知道生活的艱辛,柴米油鹽,沒有經歷過“中午除草,流汗播種”的農耕生活。每當我媽媽讓我去市場買壹些時令蔬菜時,我總是很困惑。雖然我現在是個大學生,但是對農作物的四季真的不太了解,這讓我特別尷尬。古語有雲:“耳聞不如眼見,眼見不如實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