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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留抵稅額和增量留抵稅額是什麽意思

存量留抵指納稅人將當期期末的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相比後對稅額較小的壹方實施退稅的過程;增量留抵指將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相比後對新增加的部分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實施退稅的過程。

增量留抵稅額:

1、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2、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存量留抵稅額:

1、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2、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明確自7月1日起將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範圍再擴大至新增的7個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包括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法律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

(壹)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二)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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