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1、處理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
2、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檔案管理、信訪、保密、政務信息、督查、稅收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
3、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4、負責地方稅收政務調查研究;
5、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車輛、基建、物資采購等行政管理工作;
6、負責機關的衛生、綜治、維穩、安全、平安及創建工作;
7、做好承上啟下工作,及時掌握各股室、各所(局)的工作情況,協調好各方面工作;
8、按照統壹規定辦理公務接待;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股
1、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2、承辦中層以上幹部的考察、選拔等工作;
3、負責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
4、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
6、組織、指導基層單位的爭先創優工作;
7、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財務股
1、執行國家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管理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
2、匯總分析地方稅收會計、統計數據信息,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劃;
3、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
4、檢查落實地方稅收計劃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
5、認真做好財務檢查監督,參與系統內部財務審計;
6、負責地方稅收稅源的調查研究,組織清理欠稅,管理地方稅收票證工作;
7、負責全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8、負責全系統計算機軟硬件的維護、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稅收管理股
1、負責全縣地方工商稅收、所得稅、基金附加(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2、組織辦理有關地方稅收、基金附加(費)減免的審查報批事項;
3、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壹般問題進行處理。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收管理股
1、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的征收管理;
2、擬定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辦法,進壹步完善行業管理、進壹步規範征管流程;
3、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組織實施以及處理執行中的有關事項;
4、地方稅收的征管體制改革的政策調研;
5、地方稅收登記、地方稅收發票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股
1、負責全縣的地方稅收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工作;
2、組織實施地方稅收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執法過錯追究辦法》及相關規定,對執法責任人進行過錯責任追究;
3、負責對全系統職工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知識的培訓工作;
4、承辦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
5、負責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訴訟、行政復議;
6、負責組織全系統的稅收執法評議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1、負責全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2、負責全系統的案件查處工作和信訪案件的落實;
3、負責全系統的行風建設工作;
4、組織實施系統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5、建立中層以上幹部廉政檔案,定期組織培訓紀檢監察幹部;
6、負責組織實施全系統的稅收執法監察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