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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縣地方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

1、處理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

2、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檔案管理、信訪、保密、政務信息、督查、稅收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

3、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4、負責地方稅收政務調查研究;

5、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車輛、基建、物資采購等行政管理工作;

6、負責機關的衛生、綜治、維穩、安全、平安及創建工作;

7、做好承上啟下工作,及時掌握各股室、各所(局)的工作情況,協調好各方面工作;

8、按照統壹規定辦理公務接待;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股

1、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2、承辦中層以上幹部的考察、選拔等工作;

3、負責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

4、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

6、組織、指導基層單位的爭先創優工作;

7、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財務股

1、執行國家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管理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

2、匯總分析地方稅收會計、統計數據信息,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劃;

3、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

4、檢查落實地方稅收計劃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

5、認真做好財務檢查監督,參與系統內部財務審計;

6、負責地方稅收稅源的調查研究,組織清理欠稅,管理地方稅收票證工作;

7、負責全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8、負責全系統計算機軟硬件的維護、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稅收管理股

1、負責全縣地方工商稅收、所得稅、基金附加(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2、組織辦理有關地方稅收、基金附加(費)減免的審查報批事項;

3、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壹般問題進行處理。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收管理股

1、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的征收管理;

2、擬定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辦法,進壹步完善行業管理、進壹步規範征管流程;

3、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組織實施以及處理執行中的有關事項;

4、地方稅收的征管體制改革的政策調研;

5、地方稅收登記、地方稅收發票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股

1、負責全縣的地方稅收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工作;

2、組織實施地方稅收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執法過錯追究辦法》及相關規定,對執法責任人進行過錯責任追究;

3、負責對全系統職工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知識的培訓工作;

4、承辦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

5、負責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訴訟、行政復議;

6、負責組織全系統的稅收執法評議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1、負責全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

2、負責全系統的案件查處工作和信訪案件的落實;

3、負責全系統的行風建設工作;

4、組織實施系統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5、建立中層以上幹部廉政檔案,定期組織培訓紀檢監察幹部;

6、負責組織實施全系統的稅收執法監察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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