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是納稅服務熱線。12366電話受理投訴舉報的範圍包括:
1、服務投訴:受理納稅人及社會公眾認為國稅機關和國稅工作人員在納稅服務過程中,未按規定要求提供相關服務而進行的投訴;
2、稅收違法案件舉報:受理納稅人及社會公眾對涉嫌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收違法行為的舉報;
3、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舉報:受理納稅人及社會公眾對國稅機關和國稅工作人員在稅收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
投訴要講清楚以下內容:1、投訴人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2、被投訴方的基本情況。即被投訴方名稱、地址、電話等;3、購買商品的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等;4、受損害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及與經營者交涉的經過等;5、購物憑證、保修卡、約定書復印件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壹)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