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實施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門舉報。壹般進行罰款處理,給予壹定的行政處罰。
依照《經濟法》也可到法院起訴。未造成損失壹般也就罰沒財產。造成損失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PS:
“號未改完,正在改的過程中被公安局發現了。”好快。
這有點麻煩,公安局不能單獨處理這壹案件,要聯合執法。有工商;稅務等都要出面。梳理公司的銷售渠道,查有過多少假貨銷往哪裏。稅務查帳,要查個底兒掉。公安負責刑事拘留審訊,算是破獲壹起制假團夥。罰沒財產,查封公司,檢察院起訴判刑,都有可能。不在乎量的大小,性質不同。請“律師”疏通吧。
PS2:
事情發生快兩周了,應該有點眉目了吧。
如果不想疏通,那就聽“liuzhenqgqc ”的吧,他說“公安沒有權利查妳。這個只有工商有權利。公安也沒有辦法罰妳。妳不用理會他們的處罰。”。公安局膽子小不敢說“破獲制假團夥”,大約當初查破此事是“逗妳玩”也未可知。
“跟稅務也沒有關系”稅務當然是多壹事不如少壹事,碰到這樣“墻倒”的事,他懶得去推壹把?不過據我所知“工商”“稅務”哥倆經常聯手把“案子”做實。或許這次有奈於“liuzhenqgqc”之情面“回避回避”也未可知二也。
“不要把這個事情弄到公司”“讓壹個業務員承擔造假的責任就可以了”員工造假公司不知,哈哈~~~小小業務承擔重大責任,哈哈哈哈~~~~~~~~~~~~~~“liuzhenqgqc”老兄妳也真逗的聰明,先設定他們全是傻瓜再來解答,“問題不大,妳不要太擔心了”哈哈哈哈~~~~~~~~~~~~~~~~~~~~~~~~~~~~
我現在就感覺到樓主已經很尷尬了,夜長夢多壹定要抓緊大力疏通。或許公司或許錢財,至少要保住壹頭。
PS:問題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