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張;主要職責
(壹)根據國家、省、市的方針政策,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縣有關教育的政策。
(二)監督檢查國家教育政策的執行,制定本縣教育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貫徹執行有關教育(包括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中等師範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教育部門規定的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的編制管理、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
(四)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協調鄉鎮和縣有關教育部門的工作。
(五)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綜合改革。
(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籌集教育經費、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管理縣級教育經費,負責監控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落實情況。
(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統籌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招聘聘用、職稱評聘、培訓考核、獎懲等職責;負責教育系統內中小學教師的聘用、調配和解聘。
(八)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配合組織、人事等部門,對重點中學和中專學校進行提名和考察;負責鄉鎮教育辦校長、中小學校長和重點中學、中專中層幹部的選拔任用或任命。
(九)指導各級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體育和美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
(十)歸口管理全縣學歷教育和考試工作,負責青少年繼續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