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公司面試實例
納稅後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2021成立外商獨資企業(股東為外國公司),2021年表外收入11.7萬元。貨款打入老板娘個人賬戶,產品成本已批量計入賬面銷售產品的主營業務成本。公司無抵稅,無虧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分別為17%和25%。以下兩筆分錄是在納稅評估和納稅後進行的:
壹、納稅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250萬元(1170÷1.17×2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7萬元(1170÷1.17%)。
貸款:銀行存款420萬元。
二、應交稅費結轉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420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25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654.38+0.7萬元。
表面上看,公司的會計處理似乎沒問題,但仔細壹想,發現表外收入屬於公司,應該向老板娘收取。收到賬款前,應記入“其他應收款——老板娘”。正確的會計分錄應該是:
借方:其他應收款-老板娘11.7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654.38+0.7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250萬元。
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75萬元(65,438+稅後利潤的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675萬元。
將正確的賬戶對賬分錄與錯誤的會計分錄進行對比,發現該企業留存收益(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差額為65,438+0,654,38+0.7萬元,錯誤的會計分錄少反映留存收益。
外資企業分配股息或以留存收益增資時(視同先分配後增資),除我國政府與外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另有規定外,股息在我國免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壹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協定股息稅率表的通知》(國[2021]112號)補充規定,自2021 1起,非居民企業從境內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將按照12,顯然,錯誤的賬戶對賬分錄使得外資企業規避了10%的國內代扣所得稅。___
過期產品的稅務核算如何處理?
過期報廢產品不屬於增值稅所說的“非正常損失”,不需要轉出進項稅。___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和財稅[2021]36號等文件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導致貨物被盜、丟失、黴變、變質,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貨物或不動產被沒收、毀壞、拆除。____
過期報廢產品不屬於“經營不善”造成的損失,不屬於上述“非正常損失”的範圍,不需要轉出進項稅。詳細分析可參考微信官方賬號文章《謹防“非正常損失”,繳納增值稅改革後的糊塗稅》。
會計處理:計入“管理費用”而非“營業外支出”_ _ _
在會計處理上,陳舊存貨不同於報廢的固定資產,其會計處理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的規定。陳舊存貨不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應計入“管理費用”,而不是“營業外支出”。____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明確,存貨的損失或毀損應作為待處理的財產損失和溢余處理。按照管理權限批準後,根據存貨損失或毀損的原因,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因計量錯誤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盤虧,應先扣除報廢價值、可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賠償,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___
2.因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應先扣除處置收入(如廢料價值)、可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賠償,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