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損失準備(金融)怎麽計提和賬務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確認貸款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同時: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利息調整(或借記)
應收利息(若存在應收未收利息時)
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為基礎確認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此時應將“合同本金×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進行表外登記,不需要確認。)
借:存放同業等(減值後收到的本金或利息)
貸:貸款—已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攤余成本-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貸:貸款損失準備
(後續計提減值時不需要再將本金與利息調整轉入“貸款—已減值”,因為在第壹期減值時已經做過處理了。)
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作為呆賬予以轉銷: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同時,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轉銷表外登記的應收未收利息,減少表外“應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額。
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以後又收回的:
借:貸款—已減值(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
貸:貸款損失準備
借:吸收存款/存放同業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貸款—已減值資產減值損失(差額,或借記)。
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計算公式!教教妳怎麽算!
銀行每個季度都會根據貸款業務的情況計提準備金,必須符合當地的規定和當前貸款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等因素,其中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是壹個重要的指標,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壹、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貸款實際計提準備/應提準備,這個比例應該大於100%,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包括客戶貸款、拆出資金、貼現資產、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和墊款等。
每個季度,銀行都會根據貸款情況做分析,再確定實際要計提的金額,損失準備充足率不應該低於100%,因為按規定,信用風險監測要超過預計數值,包括不良資產率、單壹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全部關聯、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等指標,這是06年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核心指標》規定的。
二、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與撥備覆蓋率有什麽不同?
這兩個數值的計算方法不同,壹個是貸款實際計提準備與應提準備之比,另外壹個是實際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對應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比率。
兩者的比例要求也不同,損失準備充足率不應該低於100%,而撥備覆蓋率最佳狀態是100%。
損失準備充足率是當客觀存在證據表明貸款發生了損失,按程度計提的準備金。撥備覆蓋率是反映銀行財務是否穩健,風險是否可控。
公司的貸款損失準備按什麽計提,到底是按五級分類計提還是貸款余額的1%計提,還是兩者都提
有兩種處理方式:
1、按稅法規定的1%標準調整,多計提的調回來
借:借款損失準備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
未分配利潤
2、直接按計提,在所得稅匯算時按1%做調整就是了,交的稅和實際計提的不壹樣,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
所得稅匯算時,繳納所得稅的差異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
比如會計上所得稅費用10萬,應交所得稅是15
借:所得稅費用10 遞延所得稅資產5 貸:應交所得稅15
擴展資料
金融企業準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計算公式如下:準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本年末準予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的余額。
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金融企業的委托貸款、代理貸款、國債投資、應收股利、上交央行準備金以及金融企業剝離的債權和股權、應收財政貼息、央行款項等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不得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在稅前扣除。
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