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產黨員不能信教,作為***產黨員應當堅定***產主義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蝕。
法律依據:《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宗教工作的決定》 27、加強馬克思主義宗教觀、黨的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和宗教理論政策研究。要堅持不懈地對黨員、幹部進行馬克思主義宗教觀、黨的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要把宗教理論政策納入教學內容。黨政領導特別是分管領導和從事宗教工作的同誌還要較多地掌握宗教方面的基本知識。***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黨員、幹部堅定***產主義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蝕。對篤信宗教喪失黨員條件、利用職權助長宗教狂熱的要嚴肅處理。要大力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加強對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的科學世界觀(包括無神論)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出版、文藝、廣播、影視、互聯網等單位及其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要學習黨的宗教政策,掌握宗教方面的基本知識。公開發表涉及宗教問題的文章、文藝作品、音像制品和其他出版物,不得違反黨的宗教政策,不得傷害信教群眾的宗教感情,不能人為地炒熱宗教問題,更不能利用宗教歪曲歷史,損害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要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深入研究宗教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國際宗教發展的趨勢及其對我國的影響,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宗教理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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