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商業銀行是全能銀行的代表。德意誌銀行、德累斯頓銀行和德國商業銀行是德國最大的三家銀行。這三家銀行為企業提供短期和長期貸款、證券承銷、財務咨詢等綜合金融服務;為個人提供儲蓄工具、消費信貸、保險產品、證券交易等壹系列產品和服務。三家銀行中,德意誌銀行集團擁有自己的保險公司,另外兩家也與保險公司結成了戰略聯盟。
此外,德國還有壹些特殊目的銀行,如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銀行。儲蓄銀行為低收入者提供儲蓄工具和信貸服務,其資金用於提供抵押貸款和資助地方或區域投資活動。只有城市或轄區等地方政府才能建立儲蓄銀行,並為已建立的儲蓄銀行提供擔保。德國的儲蓄銀行系統也很龐大。中央儲蓄銀行在最上面,12個地區銀行隸屬於中央儲蓄銀行在中間,700個地方儲蓄銀行隸屬於12個地區銀行在下面。信用合作銀行是儲戶擁有的互助組織,其初衷是為急需資金的工商企業提供幫助。信用社銀行體系也由1家中央銀行、3家地區銀行和幾家地方銀行三個層次組成。
在世界範圍內的公司治理結構中,德國的公司治理頗具特色,且大多不以股東財富最大化為目標。公司董事會中有工會代表,意味著廣大員工可以在公司重大決策中發揮重要作用。這在金融企業中也有很好的體現。比如占銀行總資產36%的儲蓄銀行,就是為人民服務,而不是利潤最大化。信用合作銀行也是如此。雖然世界上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但其企業組織形式與德國完全不同。
德國的全能銀行體系得益於對銀行監管的減少。銀行可以直接承銷證券,不需要建立子公司,甚至不需要設置防火墻。銀行可以不受限制地經營保險代理業務,但如果要經營保險業務,必須通過自己的子公司,接受保監局的監管。只要投資不動產和股票的賬面價值不超過銀行的負債,監管部門對其沒有限制,但銀行子公司的不動產投資不受此限制。此外,銀行可以對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非金融機構也可以持有銀行股份。可見德國金融業的運作相當自由。
德國工人養老金由社保體系提供,國民養老金與工作年限內的平均收入掛鉤,兩者替代率高。德國普遍實行個人養老金制度,個人養老金計劃有統壹的繳費率,而且往往是某種收入類型。公司層面的稅收是德國養老基金的特點。由於養老金賬面上的準備金可以享受特殊優惠,企業可以自由使用這部分積累的資金而不用納稅,企業幾乎把所有的資金都顯示為養老金賬戶下的準備金。為了保證員工養老金的發放,養老金儲備的投資收益由養老金保障協會保障。德國養老金占家庭總資產的比例相對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