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表格標題的說明:
(1)“納稅人稅務登記證號”指地方稅務登記證號。
(2)“納稅人計算機代碼”是指納稅人在地稅計算機征收管理系統中的識別號。
(3)“行政機關”是指納稅人對申報項目的應稅行為的主管稅務機關。
(4)“申報流水號”是稅務機關錄入申報資料後由計算機生成的流水號,此號碼由稅務機關錄入人員填寫。
(5)“納稅人名稱”是指納稅人稅務登記的全稱。
(六)“註冊地址”是指納稅人在工商註冊時的地址。
(7)“註冊類型”是指納稅人在工商註冊的企業類型。
(八)“開戶行”是指納稅人賬號用於納稅的銀行。
(九)“賬號”是指納稅人納稅時使用的賬號。
(10)納稅人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正常申報。發現問題,根據稅務機關自查公告或正常申報後進行補充申報的,選擇自查補充申報(納稅申報不收取逾期申報罰款,但加收滯納金);納稅人選擇在稽查局發出稽查通知書後申報上壹納稅期的稅款被查處申報(申報的稅款屬於稽查稅);納稅人申請延期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批準後,納稅人根據審批文件填寫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時,選擇延期納稅申報預繳稅款。延期申報和提前還款在規定期限內的,選擇正常申報,申報延期申報和提前還款的差額。
填寫主表的說明:
(1)“征收項目”指應稅行為名稱。(項目分類待定);
(二)“征收項目”是指與應稅行為相對應的稅目。項目分類見:業務規則:SL_稅目統壹編碼;
(3)“稅費所屬期”是指納稅人申報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等應納稅額的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4)“申報稅額合計或總金額”指本月營業收入總額,據此計算在當地稅務機關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五)“稅(征)率(單位稅)”是指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等稅種的稅率;車船使用稅中不同類型、座位、噸位的車船的單位稅額;
(6)“應納稅額(費用)”=應稅營業額×稅率;
(七)“核定減免額”,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規定核定的稅收減免額;
(八)“核定抵免額”,是指依照稅法規定,經稅務機關批準的當期應納稅額;
(9)“實際應納稅款(費)”=應納稅款(費)-批準減免-批準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