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稅局的人員和經費由省人民政府管理,城市地稅局有兩種模式。壹是人員由省地稅管理,經費由省地稅和市區政府撥付。二是人員和經費由省地稅局管理(即人員和經費垂直)。
雙線申報制:向區級政府和區級以下市級稅務局申報。市稅務局向市政府和省稅務局報告。除受上級稅務機關業務指導外,其他向當地政府報告。
地方稅務是壹個特殊的部門,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垂直管理和地方政府的橫向管理。從稅收政策上看,是總局主導,但在用人上,也是地方政府主導。所以政府有絕對的權利調動人員。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壹)具體起草稅收法規和實施細則,提出稅收政策建議,並同財政部* * *報告和下達,制定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稅收征管和壹般稅收問題的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2)負責組織實施中央稅、* *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爭取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間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收負擔總體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征收管理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稅收業務和稅收征收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地方稅收工作。
(五)負責規劃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制度,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並監督實施納稅人權益保護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納稅宣傳,制定註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參考資料:
地方稅務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