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抵債資產如何取得稅收處理

抵債資產如何取得稅收處理

抵債資產如何取得稅收處理

壹、抵債資產如何取得稅收處理

以物抵債是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以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作價抵償金融企業債權的行為。在此環節涉及的稅收主要有:

(壹)營業稅。以物抵債是以收回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的方式收回債權,也包含未繳納營業稅的利息收入。金融企業收回抵債資產包含的未稅利息收入應在收回抵債資產時確認,計算繳納營業稅。在抵債協議或法院裁決書中壹般有明確抵債金額和利息劃分,如無明確此項時,按照稅法原則,需以抵債資產公允價值作為抵債金額。在抵債環節營業稅處理分為以下3種情況:

1、抵債資產金額和抵債本金與利息金額均確定時,按抵債的利息部分計入利息收入。抵債的已稅利息收入因在計提時已繳納營業稅,因此在抵債收回時是應收利息款收回,不繳納營業稅;抵債的未稅利息收入則應在抵債收回時計入利息收入繳納營業稅。

2、抵債資產金額確定,但抵債金額未能明確抵債的本金與利息金額,按照常規金融企業先沖本金。大於本金小於等於利息部分需區分已稅利息和未稅利息,計算應納營業稅。

3、抵債資產金額不確定,當抵債資產公允價值小於等於金融企業應收本金與利息之和時,按(2)的原則處理。

(二)抵債資產取得環節,特別在通過司法程序獲得抵債資產時,債務方往往不配合,或債務人已關閉破產,在此環節應由債務人繳納的抵債資產營業稅等相關稅金,往往由金融企業代繳。需要註意的是,抵債資產欠繳的稅費應在確定抵債金額時予以扣除。另外因抵債資產價值壹般不會超過金融企業債權之和,對此情況不予考慮。

(三)所得稅

1、抵債資產折價金額高於債權金額,金融保險企業收回的以物抵債非貨幣財產,經評估後的折價金額若高於債權的金額,凡退還給原債務人的部分,不作為應稅收入;不退還給原債務人的部分,應計入應稅收入,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2、抵債資產折價金額低於債權金額。《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號)規定:金融企業對依法取得的抵債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市場公允價值入賬後,扣除抵債資產接收費用,某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可以作為呆賬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四)契稅

金融機構獲得土地、房屋等抵債資產的所有權時,應繳納契稅,稅率為成交價格的3%~5%。

(五)印花稅。

根據稅法規定,因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稅貼花,就所載金額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二、抵債資產如何賬務處理

(壹)抵債資產發生盤虧毀損或轉為自用時,金融企業應以抵債資產賬面價值作為變現收入購匯平盤。即通過外匯損益平盤,把盤虧、減值等損失體現為外幣業務損失,通過外匯利潤實現自動平盤。

(二)具體賬務處理為:轉銷時,人民幣賬套以抵債資產賬面價值(抵債資產賬面余額-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或損失科目,以已計提減值準備金額借記“外匯結售”科目,以抵債資產賬面余額貸記“抵債資產”科目,抵債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作轉回處理。

(三)同時,外幣賬套以減值準備按當日匯率折算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外匯結售”科目。購匯時,人民幣賬套以抵債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外匯結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外幣賬套以購入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外匯結售”科目。

  • 上一篇:企業所得稅規避50種行為
  • 下一篇:公司從來沒有扣過我的工資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