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舉壹個電子合同的例子,幫助妳更好的理解為什麽電子合同可以被法院和仲裁機構認可。
2016年4月20日,A公司與旅行社B達成合作,A公司負責為旅行社B的旅遊產品吸引遊客,交由旅行社B接待。當天,雙方通過我們的平臺簽訂了電子合同。
後來由於旅行社B違約,壹個已確定的行程被迫取消,A公司收到大量遊客投訴。A公司退還了遊客的錢,並為此支付了4萬多的賠償金。
不久後,A公司將旅行社B訴至法院。
A公司表示,本案所涉合同是通過電子簽名形成的,電子簽名的真實性由我們平臺確認。
隨後,A公司向我平臺申請了壹份文件簽署真實性證明報告,並將該報告提交至法院。
最終,法院經審理,於2065438年5月18日對本案作出判決,認定我平臺簽訂的旅遊電子合同合法成立有效。
法院判決:“我們認為,原告提交的遊客委托接待合同、法國大學簽署的真實性證明報告、產品註銷單、投訴確認單、付款收據、委托接待合同、公證書以及庭審中的陳述等證據,能夠證實其真實性。據此,可以確認原、被告之間簽訂的委托接收合同合法成立且有效,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摘自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我們的平臺電子合同多次得到法院和仲裁機構的認可,成為行業內具有豐富判例的電子合同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