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9月以後繼續執行的城建稅優惠政策1!

9月以後繼續執行的城建稅優惠政策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於2008年8月6日經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壹次會議通過,並於2008年9月6日起施行。但下列優惠政策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政策繼續執行。看看有什麽城建稅優惠吧!

1.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並以實物交割的標準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政策參考: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黃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142號)。

2.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和客戶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銷售的實物交割並出庫的標準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政策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黃金期貨交易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5號)

3.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政策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財稅[2010]44號)。

4.65438+10月1年度至2021年度,65438+2月31年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在50%的征稅範圍內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政策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13號)

5.65438+10月1年度至2021年度,65438+2月31年度,實施支持自謀職業退役士兵自主創業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減免。

政策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支持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1號)

6.65438+10月1至2025年65438+2月31,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收減免。

政策參考:《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稅[]2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延長部分扶貧優惠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編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鄉村振興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18)。

  • 上一篇:地級市編制辦主任是什麽級別?
  • 下一篇:東湖高新稅務局門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