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稅務端處理
(壹)通訊超時 可能因系統網絡異常導致與國庫通訊超時扣款無響應情況發生。如果使用三方協議扣款,建議等待二小時後查看結果;如果使用其他電子扣款方式的,可能會出現扣款鎖定,請參考第2條處理。 (二)扣款鎖定 當納稅人使用“銀聯在線繳稅”、“銀行櫃臺繳稅”、“第三方繳稅”等方式時,可能因數據交互異常或支付環境異常,導致無法成功發起繳款。首先要確認下這張稅票有沒有被作廢;其次如果稅費繳納中未繳稅頁面顯示“扣款鎖定”,需要手工解鎖,再次選擇繳款方式;如果解鎖失敗,需要等待次工作日再嘗試或聯系服務商。 (三)主稅扣款未成功,請在主稅繳款成功後,再繳納該滯納金(利息、加罰款) 系統支持主稅和滯納金同時繳,或者先繳主稅再繳滯納金,不允許主稅繳納不成功情況下先繳滯納金(不含社保費)。請先查看主稅扣款情況;或聯系服務商。 (四)預算科目代碼、預算分配比例與國庫不壹致 可能在做稅種核定時未及時調整稅款國庫等信息導致扣款失敗,建議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或服務商進壹步查詢原因。 (五)其他系統錯誤 如果繳款出現“系統當前非工作狀態”、“非該種業務受理時間”、“稅庫銀本地服務失敗”等提示,請關註稅務是否發布暫停稅庫銀業務的提示,間隔壹小時後再嘗試;或聯系服務商。二、銀行端處理
(壹)賬戶狀態錯 可能開戶銀行根據有關要求對賬戶進行風險管控,不允許扣款。建議聯系開戶銀行進壹步查詢原因。 (二)賬號、戶名不符 可能納稅人變更了納稅人名稱,導致簽約信息中舊的名稱和銀行系統新的名稱不壹致無法扣款。根據本市有關要求,納稅人有變更名稱的,需要在變更前先撤銷協議,再變更名稱,最後重新簽訂三方協議。如果沒有按照上述步驟操作的,需要撤銷三方協議後重新簽約;如撤銷協議失敗的,根據電子稅務局引導操作。 (三)賬戶未簽約、協議信息不符 可能異常情況造成稅務端協議有效,而銀行端協議無效或賬戶名稱等發生變化,無法使用已簽約的協議賬號繳款。建議聯系開戶銀行進壹步查詢原因,需要撤銷三方協議後重新簽約。 (四)交易處理失敗 銀行系統對稅務發送的扣款請求會有壹套判斷邏輯,如果都無法歸類,就會籠統地歸入這個類型。建議聯系開戶銀行進壹步查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