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登錄電子稅務局
納稅人首先需要登錄電子稅務局平臺,輸入正確的用戶名和密碼,完成身份驗證。
二、進入銀行賬戶信息管理頁面
在電子稅務局平臺中,找到“銀行賬戶信息管理”或類似的選項,點擊進入相關頁面。
三、選擇添加銀行賬戶
在銀行賬戶信息管理頁面,選擇“添加銀行賬戶”功能,進入添加銀行賬戶的頁面。
四、填寫銀行賬戶信息
在添加銀行賬戶的頁面中,需要填寫納稅人的銀行賬戶信息,包括開戶銀行名稱、賬戶名稱、賬號、開戶行號等。在填寫過程中,請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五、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根據電子稅務局平臺的要求,納稅人可能需要上傳銀行賬戶的相關證明文件,如開戶許可證、銀行預留印鑒等。請按照要求準備並上傳相應的文件。
六、提交並等待審核
在確認填寫和上傳的信息無誤後,點擊提交按鈕,將銀行賬戶信息提交給稅務機關進行審核。等待審核結果,通常需要壹段時間來完成審核流程。
七、審核通過後的操作
如果銀行賬戶信息審核通過,納稅人可以在電子稅務局平臺上看到已添加的銀行賬戶信息。之後,納稅人可以使用該銀行賬戶進行稅款繳納和其他稅務業務的辦理。
綜上所述:
電子稅務局添加銀行賬戶信息需要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平臺,進入銀行賬戶信息管理頁面,選擇添加銀行賬戶功能,填寫銀行賬戶信息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提交後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後,納稅人即可在電子稅務局平臺上使用該銀行賬戶進行稅務業務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條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條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