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險分局、直屬分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單位,靈活就業參保人員: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稅務局、醫保局、統計局《關於印發2022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萬仞社秘〔2022〕184號),為確保參保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保障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現將2022年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2021年度省級工資和2022年度繳費基數核定。
根據公布的2021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全口徑社平工資),核定2022年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76642.92元,月平均工資為6386.91元;個人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160元,下限為3832元。
二、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壹)單位職工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所有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之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高於上限的,按上限繳納;低於下限的,按下限支付。
(2)個人參保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0265438+3832元,繳費費率為5.5%的,每月應繳費210.76元;如果繳費率為8.5%,則月供應為325.72元。
(三)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因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而申請壹次性補充的,以2021年全口徑社平工資6386.91為基數,按7.5%的比例繳納壹次性醫療補充,月繳費標準為479.02元。
(4)醫療救助基金暫不調整,按2020年全口徑社會工資的0.6%發放,即每人每月35.85元。
三、職工醫療保險費的征收
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暫不補充,待省級政策明確後另行通知。
四。相關要求
各縣市醫保分局、直屬分局和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積極宣傳解讀政策,調整參保單位、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年度繳費基數,及時準確完成計劃審批、繳費結算和個人賬戶轉移等工作,確保各類參保單位、職工和個人足額申報繳費,按政策規定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65438+10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