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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優化購房政策,讓本科以上學歷的人買房更方便。

就在剛剛,南方日報記者登錄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萬E認購”小程序,發現在小程序的“溫馨提示”中,關於購房資格的部分內容已經進行了調整和更新。

記者向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求證。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東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人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行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結合東莞新壹輪“百千萬”人才工程的實施,同時加大幫企惠民、助企脫困的力度,及時優化調整購房政策。新政策將於5月1日實施。

調整點

(1)恢復個稅購買政策。

恢復2020年7月25日“萬九條”出臺前既認社保又認個稅的做法。同時,為加強疫情救助,適當放寬社保或個稅繳納條件,認定標準由“連續按月繳納”調整為“累計繳納”。

自2022年5月1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本市1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的,須提供購買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社保”)或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個稅”)12個月以上的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購買之日前4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以上社保或個稅的證明。對擁有2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

據悉,疫情防控期間個人納稅的認定政策參照《關於界定疫情防控期間購房資格的通知》(房〔2022〕5號)執行。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2026 54 38+0-2022年4月東莞疫情防控期間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個人所得稅,2022年5-7月期間補繳完畢,納入“累計繳納”範圍;非疫情防控期間繳納的社保或個稅不納入“累計繳納”範圍。當月繳納的稅款必須大於零,才能納入“累計繳納”範圍。

(二)優化人才購買政策

結合東莞實施新壹輪“百千萬人才工程”、三年引進50萬本科以上人才的目標,為吸引和支持人才留莞,恢復2020年7月25日“東莞九條”前非戶籍本科以上學歷、初級職稱人員購買首套房半年的政策,並加大納稅認定力度, 增加技師以上的合格技能人才,降低繳納二套房社保或個稅的時間要求。

自2022年5月1日起,非本地戶籍家庭具有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為本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或具有職稱證書(或專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二級/技師、壹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二級/技師、壹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購買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以上社保或個稅的證明。

(3)取消新購住房“雙半年”限制。

自2022年5月1日起,取消“新購家庭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應當按照下列情況中較先發生的原則確定:1。在本市落戶滿半年,並在購房之日前兩年內連續按月繳納半年社保;2.購買之日前2年內每月繼續繳納社保1年。”規定,即新入戶落戶後才能買房。

切題

東莞最新購房情況

(截至2022年4月29日,內容來自住建局“萬E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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