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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協議範本

現在協議用的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壹。那麽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我整理的壹份離職協議樣本(5篇精選文章)。歡迎閱讀收藏。

離職協議範本1

爸爸(這是我最後壹次這麽叫妳):

在這個家庭裏,我也應該是家庭的壹員,是壹個孩子。沒有媽媽的關心,我得不到爸爸的關心...妳能理解做女兒的心情嗎?我的繼母和繼母的女兒,我可以尊重她們,和她們和睦相處,但是她們先欺負我。我壹直以為後媽欺負女兒只是電視劇裏的事,沒想到我是這樣的女孩。

妳有沒有想過,我失去了母親的愛,然後被繼母和繼母的女兒欺負,所以我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妳這個父親身上,希望妳能給我更多的關心,更多的幫助...但我從沒想過妳真的幫助了他們母女...我知道妳要和他們搞好關系,但我畢竟是妳的女兒,妳知道我的孤獨和無助嗎?連我唯壹信任可靠的父親都這樣對我,那這個世界上還有誰能幫我?

好了,別說那麽多廢話了,爸爸,既然妳對我這麽無情,那就別怪妳女兒無情。讓我們從此斷絕父女之念~!妳拒絕幫助妳自己的女兒,那我留在妳身邊還有什麽意義呢?我要出去尋找自己的世界,自己的家~!(學生打架調解協議)

我的簽名:_ _ _ _

父親簽名:_ _ _ _

離職協議範本2

1。甲方與乙方斷絕父女關系,妳從此與我斷絕聯系。

2。根據法律規定,男性老年人年滿60歲後可以向父母和子女索要贍養費。【如乙方拒絕贍養,且乙方孤獨無助,可通過法律向甲方申請贍養費,甲方無異議】。

3。不要打擾甲方和甲方媽媽。

4。甲方改姓乙方,不得反對。

5。乙方簽字後【註:乙方月生活費1,000-1,500元(工資的30%,甲方成年後發放)。

6。甲方放棄壹切繼承權,不承認乙方的壹切親屬。

7。乙方無權探視甲方【但在征得甲方母親同意後可以探視】。

8。如果乙方支付甲方的大學學費,請記入賬戶。甲方將退還所有費用。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看完無異議請在下面簽字: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名:

日期年月

離職協議範本3

甲方:,男,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屬於父女關系,現決定解除父女關系,並就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與乙方斷絕父女關系。之後甲乙雙方各自獨立生活,互不幹涉。雙方互不承擔撫養或贍養費用。

二、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再承擔甲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不對乙方的疾病和死亡負責。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忠實履行,不得反悔,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本家庭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簽名)

日期年月

離職協議範本4

甲方(母親):,女,漢族,身份證號:

乙方(女兒):,女,漢族,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為母女關系,現決定解除母女關系,並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斷絕母女關系,然後甲乙雙方各自獨立生活,互不幹涉,互不承擔撫養或贍養義務。

二、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再承擔甲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不對乙方的疾病和死亡負責。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忠實履行,不得反悔,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名):

2014年8月2日

離職協議範本5

_ _ _聽好了!經過慎重考慮,妳的繼父_ _和生母_ _想和妳斷絕父女、母女關系。原因如下:

1,我們把妳養大,我們為妳做的事沒有後悔,我們該做的都做了,該改的都說了,問心無愧!妳是個成年人了,我們擔心太多了。經歷壹些磨難可能會幫助妳成長。

2.父母永遠無法替代孩子壹輩子。所以,我不可能決定妳的命運。妳已經20歲了,妳自己的命運由妳決定。否則,如果妳按我們的要求去做,妳就不是妳自己了。另外,我們死後妳不能死。所以我是來下定決心的!女子大學不走,妳自己知道!

3,雖然我很懷疑妳的眼光,妳壹心想和那個男人在壹起,但是壹代人不管兩代人都撕毀關系協議。有多少人擔心自己的孩子(已婚人士),甚至孫子的背,得了高血壓?妳媽媽和我不會向他們學習。可以走自己的路,摔壹跤可能會好壹點。我和妳媽媽不可能幫妳壹輩子,更不用說擔心妳的孩子。

宣告父母子女關系斷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沒有關於放棄父母子女關系的具體規定。因此,放棄親子關系沒有法律依據,不受法律保護。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有兩種:壹種是父母與子女的直接血緣關系,壹種是父母與子女的虛構血緣關系。沒有血緣關系的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有血緣關系的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能解除。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不論是否由父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該條規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關系,並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關系。1951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華東分院發布《關於父母與子女法律關系可否宣告離婚問題的批復》,指出父母與子女之間可能存在進步與落後的政治觀點,但父母仍應承擔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仍應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雙方宣布脫離關系,因此他們的法律義務不能消除。同時,對於合法的權利或利益,如被撫養受教育權、被贍養扶助權、繼承權等,可以聲明放棄。

與離職協議範本相關的條款:

★建築砂石材料采購合同範文6篇

★稅務師保密承諾書範文

★2065 438+6 2007年工程造價畢業論文範文(二)

★財務審計報告提案

★創業名人故事範文

★對英國退出歐盟的看法,政論文範文

★申請財務審計報告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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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宮廷人士的十大先進個人故事

★酒店員工手冊三選樣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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