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強化主動報備。請以下人員及時向所在單位和居住社區登記報備,配合落實排查、管控等防疫責任,因隱瞞不報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11月11日以來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來清人員,尤其是11月15日以來有上海市黃浦區、浦東新區、青浦區旅居史的人員;
11月17日至18日參加“2021首屆中國國際財稅博覽會暨第四屆FLF中國財稅領袖前沿峰會”的人員;
11月19日以來有蘇州市旅居史的人員;
11月21日以來有徐州市旅居史的人員;
11月22日以來有杭州市旅居史的人員;
11月19日乘坐G7092次列車、11月21日乘坐G8300次列車、11月22日乘坐D931次列車的人員;
11月22日21時—22時乘坐杭州地鐵1號線和5號線的人員;
近期有內蒙古滿洲裏市旅居史的人員;
其他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
所有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人員或與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
二是做好健康監測。省域外或有報告新冠肺炎病例的地市所有來清人員,需攜帶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報告。有報告病例縣旅居史或與上述活動軌跡有重合的來清人員,要落實14天健康管理,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壹旦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等不適癥狀時,立即向所在單位和居住社區登記報備,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及時就近至發熱門診就醫篩查,如實告知醫生流行病學史,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風險後,再進行常規診治。如果未經篩查、自行服藥,或隱瞞癥狀正常參與社交活動等,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是非必要不出清。請廣大居民密切關註官方媒體發布的疫情動態,如非必要,近期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疫情相關地區。如必須前往,務必做好個人防護,返清後,主動向所在單位和居住社區登記報備,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科學理性防疫。請廣大居民理性面對疫情,不恐慌,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轉發無確切來源的信息,自覺做好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少聚集、積極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等各項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