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事故發生了。
壹天下午,某化工廠第壹車間(氰酸鈉車間、氰酸鉀車間)尾氣(氨氣)吸收裝置附近的壹臺吸水泵工作不正常,該廠主管生產和安全的副廠長郭利用工人換班的機會,指揮技工陶(無特種作業操作證)對壹臺未使用的泵進行氣割作業,以便對有問題的吸水泵進行維修,但氣割作業前裝置內未留殘渣。16: 45左右,裝置內可燃氣體因氣割作業發生爆炸。當時在爆炸現場的有:副廠長郭、機修工陶、在廠內送貨的運輸公司押運員魏、車間操作工馬、戴、車間附近操作工劉。爆炸造成郭和魏當場死亡。壹車間北墻倒塌,屋頂被掀翻。200米範圍內的建築玻璃全部破碎,屋頂不同程度受損。陶和戴被埋在爆炸的廢墟中死去。馬和劉在爆炸中頭部和手臂不同程度受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1。郭作為企業主管生產和安全的副廠長,安全意識淡薄,違反動火作業規定。在動火作業範圍內,未檢測可燃氣體,未更換硫酸銨儲罐,指揮不具備焊接資格的機械師陶違規進行氣割作業;2.陶無資質違規操作,引發可燃氣體爆炸。
間接原因:化工廠未經消防驗收在車間、倉庫投入使用,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教育督促員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壹是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取得本單位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確保本單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二是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三是要督促員工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希望企業引以為戒,從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訓,切實提高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在工作中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特種作業管理,確保高危作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