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對於從事生資銷售的企業或或者個體戶不按規定建立進銷貨臺賬的應如何處罰?

對於從事生資銷售的企業或或者個體戶不按規定建立進銷貨臺賬的應如何處罰?

納稅人應該按照規定建立賬簿,如果未按規定建立賬簿稅務機關應核定其應納稅款,可以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法律依據全部為稅收征管法

應該建賬的依據:

第十九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如果不建賬,對其核定征稅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對其進行處罰時的依據:

第六十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補充回答:

根據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應對其銷售的商品(主要是指食品這塊兒)應做購銷臺帳,以備工商及衛生部門檢查,如果未建賬或者未按規定建賬,那麽工商及衛生部門應予以責令限期改正,如果在期限內未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稅務機關要求對妳所有的經營行為建賬,是為了更好的實行查賬征收,那目前效果不佳。

工商及衛生部門要求對食品建購銷臺帳是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兩個概念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

  • 上一篇:東營眾城集團物業費為什麽不給業主開發票
  • 下一篇:發票的種類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