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個人出售二套房產所得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出售不屬於自己的唯壹住房之外其他房屋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 = 出售所得減去購買成本、相關稅費和合理費用。此外,自有房屋持有滿五年的,出售所得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需要註意以下幾點:1. 個人所得稅應當在取得所得後15天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和繳納;2.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按照稅率計算應繳稅款,並扣減相應稅前扣除項目和稅收優惠;3. 對於有關稅前扣除項目和稅收優惠,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如子女教育、租房等。
如果賣了唯壹住房怎麽辦?對於唯壹住房出售所得,自2019年1月1日開始實行個稅綜合所得計征。對於個人住房出售所得額,在滿足相關條件(持有滿五年)的情況下,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售二套房產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自有房屋滿五年的,出售所得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在申報納稅時,應當仔細核對信息,遵守國家相關稅收政策,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