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壹種劣幣驅逐良幣的情形,會發生在金銀復本位制之下。金銀復本位曾經被18世紀至19世紀的英國丶美國丶法國長期采用。由於金幣和銀幣之間的兌換比率是政府經由法律定下的,所以會長期穩定不變,但市場上的金銀之間的相對價格卻會因為供需法則而波動。若當黃金實際價值超過法定兌換率時,人們就會將手中價值較大的金幣(良幣)熔成金塊,再將這些黃金賣掉換成銀幣(劣幣)使用。經過這種程序之後,就可比直接用「金幣換銀幣」換得更多的銀幣。有時人們甚至會重復這樣的過程許多次,故市面上的良幣就日益被熔化而減少,劣幣則會充斥市場並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此處的「良幣」並非指單價高的貨幣,而是指相對於兌換率而言,較有優勢的貨幣。假設金幣兌銀幣的法定兌換率是1:10,若1個金幣熔化之後能換取超過10個銀幣,則金幣為良幣;若10個銀幣熔化之後能換取超過1個金幣,則銀幣為良幣。)
自從人類給金錢以壹定的幣值時起,這壹法則就起作用了。
追溯到古羅馬時代,人們就習慣從金銀錢幣上切下壹角,這就意味著在貨幣充當買賣媒介時,貨幣的價值含量就減小了。古羅馬人不是傻瓜,他們很快就覺察到貨幣越變越輕。當他們知道貨幣減輕的真相時,就把足值的金銀貨幣積存起來,專門用那些不足值的貨幣。這個例子說明:壞錢把好錢從流通領域中排擠出去了。為控制這壹現象的蔓延,政府發行了帶鋸齒貨幣,足值貨幣的邊緣都有細小的溝槽。如果貨幣邊緣的溝槽被挫平,人們就知道這枚貨幣被動過手腳。
在中國,早在公元前2世紀,西漢的賈誼曾指出“奸錢日繁,正錢日亡”的事實,這裏的“奸錢”指的就是劣幣,“正錢”指的是良幣。在實行金銀復本位制時出現的理論。當時,金和銀都是法償貨幣,在法律上按壹定比價具有相同的價值。但在現實情況中,金銀的開采成本丶市場供求是不太可能完全同步變化的,於是當金相對於銀來說更為貴重時,人們必然地儲存更有價值的金而使用相對來說沒有價值的銀,因為交換時是以法定比價而不是實際比價來計算的。如果銀相對來說更為貴重時,劣幣就成了金,銀變成了良幣。
進入了紙幣流通的時代,貨幣的不足值性更加明顯,國家也必須有更加有力的手段保障其法償性。也正是在這時,格雷欣法則開始受到壹些學者的質疑。事實上,沒有良幣出現,或者有強有力的政府禁止良幣的使用,劣幣也不能壹直使用下去。
壹個十分明顯的例子,中國大陸在國民政府執政末期,法幣貶值,物價飛漲,民間開始使用銀元,拒收劣幣。此時的國民政府雖說對付解放軍不行,禁止人民使用銀元進而沒收銀元發行銀元券還是可以的。但是人民並不因此就接受銀元券了,許多私人機構開始以大米為薪金,社會交換退化到了物物交換時代。
問題的根源在於,劣幣驅良幣並不是產生於競爭的前提條件下。每壹套貨幣的發行,都是由國家強制人民接受的,盡管付款的壹方很樂意使用劣幣,但收款的壹方卻不會甘願接受,只有在國家能保證收款方接受的劣幣能夠繼續流通的時候,劣幣才能得以繼續存在,這條規律才能繼續起作用。
換句話說,如果國家濫用發行貨幣的權利,通過“劣幣驅良幣”的把戲來掠奪民間財富,這個過程可以說是強政府消費自己的信譽的過程。當這個消費過程超過了壹定的限度的時候,人民也是有可能拒絕所謂的法償貨幣,通過自由的選擇使得貨幣自發地建立新規律的。
在現今社會,這種情況仍然存在。例如香港流通貨幣中,同時有十元紙幣和十元硬幣。由於十元硬幣較容易偽造,而且較重,攜帶較不方便,被視為「劣幣」。如果壹個人同時有十元硬幣和紙幣,他會優先使用硬幣,導致「劣幣」流通量較「良幣」高。
婚戀角逐中的格雷欣法則(劣幣驅逐良幣)
所謂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在兩種實際價值不同而面額價值相同的通貨同時流通的情況下,實際價值較高的通貨(所謂良幣)必然會被人們熔化,輸出而退出流通領域;而實際價值較低的通貨(所謂劣幣)反而會充斥市場。
假定優男A,劣男B,美女C
若從資源配置來看,AC結合實屬大快人心的帕累托改進。然而現實並非如此簡單。
A男因自身稟賦或客觀條件好,選擇面比較廣,“叼死在壹棵樹上”的機會成本過大,而B男則相反,可能是“壹無所有”,索性“孤註壹擲,拼命壹搏”。這樣B男在追求美女C的努力程度上顯然會大於A男,而C女只能憑借對方的行為表現來評判其愛戀自己的程度。往往會被B男刻意粉飾的“海枯石爛,壹心壹意”的傾慕和忠誠而迷惑,被B男拖入婚姻的“圍城”。於是婚戀角逐畫上了句號中國式的戀愛中普遍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我們假設,壹個自身資質不錯的女孩在壹段時間內同時有五六個追求者,或者在她開始戀愛到結婚這壹段時間內大約會遇到十幾個追求者。那麽在所有的追求者中,能說會道、善獻殷勤、死纏爛打的男性往往最後贏得美人歸,而品行方正、品質純樸的男子往往會被淘汰下來。女孩最終選擇了劣幣。
漢武帝時,把禁苑裏的白鹿皮做成錢幣,規定壹塊白鹿皮幣值40萬錢,強行賣給王侯宗室。在歐洲,對政府鑄造的金幣、銅幣,也總有人想辦法從邊緣弄下壹些邊料,降低了貨幣的實際價值,但由於是法定貨幣,它們仍然能得以流通。總之,在每壹個大規模的劣幣驅逐良幣的案例中,都能看到“法定貨幣”的身影。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