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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洛陽人員最新政策

進入洛陽

政策發布時間: 2022年12月5日12時

有市域外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應通過“支付寶”-“豫事辦”-“來(返)豫報備”—“社區報備”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區)、賓館酒店和單位報備,抵洛後未報備的,應於24小時內進行補錄報

備。入洛時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洛後24小時內再進行壹次核酸檢測。有省域外旅居史和省內高風險區域的來(返)洛人員,配合落實“落地即檢”。

2.對境外來(返)洛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隔離”管理措施。

3.對近7日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抵洛後采取“7天居家隔離”管理措施。

4.對近7日內有低風險區(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盟的其他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抵洛後落實“7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

5.確診病例治愈出院和無癥狀感染者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

6.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采取“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管理措施。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後算起,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居家隔離期間不得外出。

7.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同暴露於婚(喪)宴、餐館、超市、商場、農貿(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和密閉場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的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經風險評估對感染風險較高的人員采取核酸檢測措施,在判定後的第1、3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

8.對7日內有西藏自治區全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域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由目的地縣區“點對點”閉環轉運至本地,實施“7天居家隔離”管理措施。對7日內有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寧市、海東市、海北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黑龍江省綏化市,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銀川市,內蒙古自

治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通遼市、興安盟、呼倫貝爾市、巴彥淖爾市,甘肅省蘭州市、隴南市,山西省運城市、大同市、忻州市,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湖南省邵陽市,湖北省武漢市,陜西省西安市,廣東省廣州市、珠海市、梅州市,河北省滄

州市,河南省汝州市等城市中有疫情報告的縣(市、區)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由目的地縣區“點對點”閉環轉運至本地,實施“7天居家隔離”管理措施;對7日內有以上城市中無疫情報告的縣(市、區)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重點地區將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

9.對7日內在鄭州市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實行“4天居家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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