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選擇需要作廢的房產記錄,單擊作廢可作廢房產記錄
註意:作廢僅用於錯誤信息的刪除。如果是變更或者終止納稅義務,應通過修改基本信息或者終止納稅義務進行操作。
壹、房產稅如何申報
1、操作路徑。點擊地稅辦稅專區——申報——納稅申報
2、在“選擇申報月份”中選擇正確的申報月份,壹般不需要修改,系統自動帶出當月。
3、單擊“填寫”,彈出對話框,在“已鑒定未填寫”或“全部申報表”中選擇《金三房產稅申報》(半年),點擊確定。
4、確認或修改申報所屬期起(止),點擊確定按鈕。
5、帶出申報信息後。在上方可以切換查看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從價計征明細表、從租計征明細表、減免稅附表。註意:申報時,系統根據輸入的申報所屬期及稅源信息采集模塊的“納稅義務有效期起(止)”(從價)或“申報所屬租賃期起(止)”(從租),自動判斷是否存在往期未申報數據。若存在則需要同時完成所有往期未申報稅款信息申報。
房產稅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就其應稅項目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房產稅。
三、房產稅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聯系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四、辦理時限
(1)納稅人辦理時限
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應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受理後即時辦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