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房者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當日或購房者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其他證明當日繳納,並憑完稅證明辦理房產證。
辦理商品房房產證需要繳納的各項費用如下:
1.購買商品房需要繳納的稅費:契稅,購房總價款的3-5%(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由當地財政局收取),普通商品房減半征收,即1.5-2.5%。商品房交易批準後,買受人憑房屋交易鑒證證明繳納契稅。
2.基金:房屋維修基金,占購房總價的2-3%,大部分地方2%;
3.手續費和交易費,總貨款的0.5%,總貨款的0.25%。房產證登記費由當地房管所收取,各地不壹樣。通常100平方米以下90元,100平方米以上每100平方米10元。
4.如果是抵押,還會發生以下費用:鑒定費、總購房款的0.2-0.5%、保險費、總購房款乘以貸款期限乘以0.1%乘以50%、公證費、貸款金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
綜上所述,按照目前主流的操作,拍賣行繳納房屋契稅的時間是: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辦理房產證時繳納房屋契稅,房屋交付後需要盡快繳納房屋契稅,否則要繳納滯納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至5%。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確定不同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