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的個人,應對照減免稅政策和減免稅項目,在發放個人工資薪金前,向財務處提交減免稅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資料提供
申請享受減免稅優惠的個人,應提供的資料主要包括:
1.申請人本人簽名的享受減免稅優惠的申請原件;
2.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
3.與申請減免稅項目直接相關的文件、證書、證件復印件,如批準為高層次人才的文件、證書,獲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獎金的文件、證書,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的文件、證書等;
4.其他相關資料,如本人應取得相應收入的證明、合同、協議等資料,與減免稅項目相關的資料。
(三)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財務處收到個人提交的減免個人所得稅申請及相關資料後,經初步檢查並匯總當月減免個人所得稅的申請,擬訂公司當月辦理減免個人所得稅申請並整理完善有關資料,經領導審批、加蓋公章後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四)主管稅務機關核實
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符合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優惠的,向公司出具未蓋公章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和納稅人減免稅備案表,經公司法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後,送主管稅務機關蓋章。
(五)信息公開
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和納稅人減免稅備案表蓋章,個人所得稅減免稅備案手續完成。財務處及時將稅務事項通知書和納稅人減免稅備案表在OA系統和財務處網站公開。
(六)報銷領款
申請人在OA系統或財務處網站查看到減免稅備案完成的通知後,可持報銷所需的相關材料到財務處辦理報銷領款手續。
(七)稅務申報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