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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新老項目分不清成本時,老項目審核征收,新項目審核征收成本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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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投資項目具有資金投入大、建設周期長、成本核算環節多、投資風險高的特點。這就需要精打細算,規避風險,力求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是壹項復雜的會計工作,這是由房地產項目的特點決定的。提高開發項目成本核算質量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當務之急。如何進行成本核算尤為重要。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開發壹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就其用途而言,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木工程和設備成本。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要內容,約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成本。土地成本主要包括重置成本、租賃成本、搬遷成本等。房產中介在決定是否開發項目之前,必須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要開發的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土地成本(俗稱樓面價),以此來評估項目的可行性。

2.支持和其他費用和開支。主要指水、電、氣、市政和公共設施,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設施也不可或缺。其他壹些費用雖然屬於押金性質,比如檔案押金、綠化押金等,但是很難全部收回。這種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準不壹,很多是壟斷性企事業單位進行的,標準普遍較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在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受外部因素影響最大,壹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 ~ 15%。

3.管理費用和融資費用。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開發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投資風險高的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求,這將產生大量的利息支出。如何計算好這部分成本,對於正確計算開發成本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對於壹個現代多功能社區的建設,其成本核算對象是復雜的。這就需要成本會計人員深入實際,研究分析整體工程的特點、管理要求、經濟目的、標準、施工交付日期以及預決算主要項目的確定。成本核算對象的設置必須堅持“便於核算和管理”的原則。壹般來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時,應結合開發項目的區位、用途、結構、裝修、層高、施工隊伍等采取以下措施:對於壹般開發項目,應以各獨立設計概算(預算)或各獨立施工圖預算中所列的單個開發項目作為成本核算對象;開發地點相同、結構類型相同的集團開發項目,如果開工和竣工時間相近,且由同壹施工隊施工,可合並為壹個成本核算對象;對於個別大型的、長期的開發項目,根據經濟責任制的需要,可將成本核算對象按開發項目的某壹地區或某壹部分進行劃分。比如大型項目先分批次,再對分批開發的商品房按照經濟用途和建設標準進行適當分類。對於區域內屬於商業公共設施的公共設施,應設置單壹成本對象核算,這樣會形成多個成本核算對象。

正確劃分成本項目,如:征地拆遷補償、項目前期費用、基礎設施費用、建築安裝費用、公共設施費用、開發間接費用等。它能客觀地反映產品的成本結構,便於分析和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按照現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開發成本屬於壹級科目,企業應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確定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成本項目不要列太多,發生次數少的成本,尤其是只發生壹次的成本,盡量合並;對於數額較大且壹筆接壹筆的費用,應單獨建賬。土建費用屬於合同的,也應根據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以便及時了解工作量的進度和支付情況,為工程決算提供資料。

對於單個房地產項目來說,由於成本對象簡單,成本費用歸集就容易得多,通過分配間接計入成本對象的內容相對較少。而壹個大型綜合住宅區的開發是非常復雜的,成本核算對象也是細致的。很多成本無法直接歸集到各個成本核算對象,需要采用壹定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分配,再間接歸集到各個成本核算對象。直接收取的費用主要是建築安裝費用,其他費用需要按期分攤。對於間接分配,需要在日常歸集時按照各自的成本項目明細分別歸集核算,然後按照每個成本對象和對應的成本項目進行分配。

已完成的土地開發項目應根據其用途采用不同的方法結轉成本。例如:

(1)為出售或有償出讓而開發的商業建設用地。開發完成後,應將實際成本轉入“開發產品-土地”科目。

(2)開發完成後,直接作為本企業商品房建設的施工場地。開發竣工投入使用時,實際成本應當結轉,計入相關房屋開發成本。

(3)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並取得交付許可證後三個月內,應取得價格復核後的項目決算報表,以便成本核算人員根據各成本核算對象收取的費用,核對項目各合同及決算報表中確定的價款的支付情況,並按權責發生制要求計提相應的成本, 從而結轉實際完工總成本,計算各獨立核算對象的單位成本,對完工開發產品進行明細核算。 屬於租賃運營的項目,轉入租賃開發產品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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