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
根據評估的價格和面積坐下。
1,測繪費1.36元/平方,買家;
2.鑒定費0.5%(鑒定金額允許浮動);
3.買方契稅評估金額為1%-3%(90平方米以內1%,90平方米以內1.5%,144平方米以外3%);
4.交易費3/ m2,買家;
5.制作成本80元,買家(作品印花稅5元);
費用
契稅:根據京財預(1999)1201號文件規定,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買賣雙方辦理產權交易時,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買受人應當繳納交易價款2%的契稅;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的,買受人按房屋成交價格的4%繳納契稅。
手續費:買賣雙方按規定支付房屋成交價格的0.5%。
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0.5‰的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