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河南省稅務局發布《關於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有關事項》,無疑將“房租稅”再次提上日程。10後正式開始按照房屋租金的5%-10%征收個人出租或轉租所得稅,無法提供合法準確的成本憑證,準確計算房屋租賃成本。
簡單來說,6月65438+10月1之後,月租6000元的出租屋,每個月需要繳納300-600元的所得稅。交稅很簡單,只要是租過房的個人都要交,也就是說房東會交錢。但根據多年的樓市經驗,房地產市場從來都是有政策有政策的,執行起來往往容易出現偏差。理論上這筆錢是房東出的,但沒有規定房東不能因此提高房租。
以商品房高房價為例。為什麽在過去新房市場沒有限價的情況下,開發商每月、每年都在提高房價?原因之壹是地價上漲,意味著住房成本高。如果房價不漲,開發商的收入就會減少。那麽如何才能避免賺錢少的問題呢?很簡單,就是提高房價,讓這個成本由購房者承擔。
如果“房租稅”試點在河北省順利鋪開,該政策將於近期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這意味著每壹個租房的房東和每壹個住在房子裏的租客都將參與其中。筆者認為,作為普通人,我們只要靜觀其變就好了。其實每壹個樓市新政的初衷都只有壹個,就是推動整體房地產市場走向更成熟的階段,哪怕剛落地的時候要走壹些彎路,但最終目的肯定不會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