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屋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屬於勞動報酬所得範疇,應納稅所得額為收入額減去扣除金額後的余額。其中,房租收入額為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總額。扣除金額方面,個人房屋出租者可以選擇兩種方式進行扣除:壹是扣除40%的房租及附加費用;二是按照實際負擔的利息、地方教育附加費等支出進行扣除。這兩種方式中,選擇哪壹種方式進行扣除,取決於哪種更符合個人的實際情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根據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有所不同,稅率包括3%、10%、20%和25%四檔,應納稅所得額多少決定了適用哪個稅率。
個人出租房屋的租客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租客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由房屋出租者自行申報、繳納。而租客則需要按時按順序向房東繳納房租,否則可能會面臨違約等問題。
個人作為房屋出租者需要對房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根據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有所不同,繳納方式為逐月申報、繳納。租客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為了避免稅務糾紛和罰款,個人出租房屋者應當按要求及時申報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改李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壹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