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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戶開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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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美國提出的,要求在承認列強在中國的“勢力範圍”和已經獲得的特權的前提下“利益共享”。

“門戶開放”政策的主要內容是:

不幹涉任何條約、港口或任何既得利益;

來自所有國家的貨物均按照中國政府現行稅率征收關稅;

在各自的“勢力範圍”內,各國不得對其他國家的船舶和運費收取高於本國的費用。

它要求的只是在勢力範圍和租借地實行相同的關稅、進場費和鐵路運費,即保持各國在中國的租借地和勢力範圍對美國開放。

清政府之所以對外開放,就是靠洋人的炮彈對外開放,然後簽訂了壹系列不平等條約,都是洋人對中國的敲詐。比如赫德中國就是清末英國侵華的代表之壹。北愛爾蘭人。長期擔任中國海關總稅司,被清廷視為客卿。在掌管中國海關的近半個世紀中,赫德不僅確立了稅務總局在海關的絕對統治,而且還涉及到中國的軍事、政治、經濟、外交、文化和教育等各個方面。他篡奪了中國口岸的引水權,擴大了海關稅務部門對海關案件的管轄範圍,將中國的郵權控制在海關稅務部門手中,直接參與了中國借外債的活動。

中國的對外開放是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也是國家經濟發展的壹項措施。

大力發展和不斷加強對外經濟技術交流,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和國際競爭,以生產和交換的國際化代替自給自足,促進經濟轉型,使我國經濟結構由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門戶開放和對外開放在性質和背景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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