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公司需要做稅務登記嗎
分公司是需要做稅務登記的。 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可得: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行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均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分公司指的是壹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也就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 1、分公司是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 2、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的章程和組織機構。 3、分公司從事的經營活動只能在總公司的經營範圍內。二、分公司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分公司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 1、總機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2、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壹式兩份; 3、總機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壹式兩份; 4、分公司非法人(負責人)的有關身份證明、有關印章。三、企業進行稅務登記註意事項有哪些?
企業進行稅務登記應當註意以下幾點: 第壹,對於變更納稅人名稱、註冊類型、法人代表、核算形式及轄區間變更地址等事項內容的,應當按照不同情況進行清稅清票、稅務檢查。 第二,如果是壹般納稅人變更組織機構代碼,作為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表》。其中“申請理由”壹欄寫上變更事項,“備註”壹欄寫上“認定事項變更”,重新進行壹般納稅人認定。 對於變更除組織機構代碼之外的其他認定事項內容的納稅人而言,如果變更稅務登記內容是有關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的,那麽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手續的同時應當壹並換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第三,這壹點也需要格外註意。所有出口退(免)稅企業在辦理CTAIS內容變更手續時,若是變更內容涉及相關進出口業務的,則應當同時填寫《出口退(免)稅認定變更申請表》或《出口企業退稅帳戶確認書》等相關表格,及時對進出口業務的相應變更手續進行辦理。 分公司需要做稅務登記,分公司指的是壹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也就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