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稅務登記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納稅人名稱變更的稅務登記:
1.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
納稅人變更註冊地址稅務登記:
1.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自有房屋需提供房產證、土地證或購房合同,出租房屋需提供租賃合同(2份)。
4 .國稅“專項變更登記聯系單”(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更)
5.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
納稅人變更生產經營地址稅務登記: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供稅務機關審核)
2.生產經營場所提供自有房屋的房產證、土地證或購房合同,出租房屋的租賃合同(復印件2份)。
3.稅務登記證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
3.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4.股權變更需提交相關材料(詳見“投資者變更稅務登記”)。
5.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
註冊資本變更的稅務登記:
1.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變更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或註冊資本變更相關文件(1份)。
3.股權變更需提交相關材料(詳見“投資者變更稅務登記”)。
4.稅務登記證原件
投資者變更稅務登記:
1.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份)
2 .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及復印件(2份)
3.投資人變更為法人股東的,還應提供法人股東稅務登記證復印件(2份)。
4.稅務登記證原件
生產經營期限變更的稅務登記:
1.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2.稅務登記證原件
變更經營方式和範圍稅務登記:
1.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2.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
經濟性質變更的稅務登記:
1.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轉制審批(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轉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2份)
4.公司章程(2份)
5.國稅專項變更登記聯系單。
6.內資轉外資的,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稅務清算報告原件(1份)。
7.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
銀行和賬戶變更稅務登記:
地方稅:
1.新銀行開戶證明(1份)
2.稅務登記證原件
3.變更後的賬號為當地納稅賬號的,需與當地地稅機關簽訂相關代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