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助學申請貧困生認定:
壹、貧困生要滿足的條件
家庭收入低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為貧困生
需要滿足:
1、雙親無工作2、家長壹方有病在床,無勞動能力,並且家裏有老人和上學的弟弟或妹妹。另外要所在鄉鎮,縣,市這三級政府在貧困生申請上蓋章才生效。另外,我國對於低收入的界定如下,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再細化些來說們可以分為: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扶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以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以上所說的“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所在省統計局當年四月二三十日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統計數為準。而且必須要由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區居委會證明,上報街道辦事處核準;農村人口則由村委會證明,報鄉政府核準。
二、貧困生申請流程
1、打印大學生申請助學貧困補助申請書
2、填學校的救助申請表
3、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需要本人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蓋章
4、有在本縣區民政部門辦理的低保,還需民政部門提供證明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