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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慶陽市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甘肅省慶陽市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甘肅省慶陽市的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根據不同的養老保險類型和參保人員的身份來確定的。壹般來說,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用人單位16%,個人8%;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則根據不同的檔次和參保人員的年齡來設定。

具體來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分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檔次進行繳費。

此外,對於壹些特殊群體,如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等,政府會給予壹定的繳費補貼或減免政策。

綜上所述,甘肅省慶陽市的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根據不同的養老保險類型和參保人員的身份來確定的,具體的繳費標準需要根據當地政策和實際情況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壹支付。”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規定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和待遇享受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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